武漢音樂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藝術類招生簡章
2022/1/1
武漢音樂學院招生網于2022/1/1 17:26:33發(fā)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的信息由YKAi藝考數(shù)據(jù)引擎自動抓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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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專業(yè)
專 業(yè) | 招考方向 | 學 制 | 教學單位 |
音樂學 | 音樂學理論 | 四年 | 音樂學系 |
音樂管理 | 四年 | ||
四年 | |||
四年 | 音樂教育學院 | ||
音樂心理與治療 | 四年 |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五年 | 作曲系 | ||
音樂音響導演 | 四年 | ||
音樂編輯與制作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指揮 (樂隊指揮、 合唱指揮) | 五年 | 作曲系 | |
美聲、 民族聲樂 | 四年 | 聲樂系 | |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二胡、 琵琶、 揚琴、 古箏、 阮、 古琴、 竹笛、 笙、 嗩吶、 民族打擊樂器 | 四年 | 中國器樂系 | |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小號、 圓號、 長號、 大號、 長笛、 雙簧管、 單簧管、 大管、 西洋打擊樂器、 豎琴 | 四年 | 管弦系 | |
鋼琴演奏 | 四年 | 鋼琴系 | |
鋼琴演奏與編導、 爵士鋼琴、 手風琴、 電子管風琴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爵士鼓、 古典吉他、 薩克斯管 | 四年 | ||
舞蹈系 | 四年 | 舞蹈系 | |
四年 | |||
四年 |
二、報考條件
1.武漢音樂學院各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不限考生高考考試科目組合。
2.符合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 2022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
三、對參加藝術類省級統(tǒng)考的要求
1.已在湖北省辦理了2022年高考報名手續(xù)的考生(以下簡稱“湖北省考生”)須參加湖
北省音樂學類、舞蹈學類省統(tǒng)考,且省統(tǒng)考成績必須達到2022年湖北省音樂學類、舞蹈學類統(tǒng)考合格線,方可報考武漢音樂學院相應類別的招生專業(yè)。
2.在湖北省外其它省市辦理了2022年高考報名手續(xù)的考生(以下簡稱“非湖北省考生”)所報專業(yè)涉及所在省統(tǒng)考或聯(lián)考(以下簡稱“省統(tǒng)考”)的,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的省統(tǒng)考,且省統(tǒng)考成績必須達到 2022 年所在省份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報考武漢音樂學院相應類別 的招生專業(yè)。
3.考生所報專業(yè)未涉及所在省統(tǒng)考,或考生所在省未設有音樂類、舞蹈類省統(tǒng)考的,可直接參加武漢音樂學院?。有關省統(tǒng)考的具體事宜請咨詢高考報名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
4.請考生仔細閱讀武漢音樂學院發(fā)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yè)和各省統(tǒng)考子科類對照表》
(網址鏈接:https://zsks.whcm.edu.cn/info/1108/5400.htm),
根據(jù)本人高考所在省市統(tǒng)考子科類與武漢音樂學院?紝I(yè)方向對應關系,進行報考。
武漢音樂學院將在教育部專業(yè)合格名單備案時,統(tǒng)一核驗考生藝術類省統(tǒng)考合格要求,如經核實不符合要求的,將無法備案合格名單,?汲煽円暈闊o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招生計劃
武漢音樂學院 2022 年普通本科各招考方向招生計劃如下:
院系 | 招考方向 | 計劃 | 湖北省內計劃 | 湖北省外計劃 | |
作曲系 | 音樂音響導演 | 24 | 17 | 7 | |
指揮 | 1 | 1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20 | 12 | 8 | ||
音樂學系 | 戲曲音樂 | 10 | 8 | 2 | |
音樂管理 | 15 | 12 | 3 | ||
音樂學理論 | 50 | 37 | 13 | ||
音樂教育學院 | 音樂教育 | 233 | 183 | 50 | |
音樂心理與治療 | 12 | 10 | 2 | ||
演藝學院 | 音樂編輯與制作 | 23 | 17 | 6 | |
鋼琴演奏與編導 | 52 | 43 | 9 | ||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 77 | 63 | 14 | ||
鋼琴調律 | 10 | 8 | 2 | ||
古典吉他 | 5 | 423 | |||
爵士鋼琴 | 4 | ||||
爵士鼓 | 5 | ||||
薩克斯管 | 6 | ||||
手風琴 | 5 | ||||
電子管風琴 | 8 | ||||
鋼琴系 | 鋼琴演奏 | 65 | |||
管弦系 | 大管 | 4 | |||
大號 | 4 | ||||
大提琴 | 13 | ||||
單簧管 | 5 | ||||
低音提琴 | 7 | ||||
豎琴 | 2 | ||||
雙簧管 | 3 | ||||
西洋打擊樂器 | 6 | ||||
小號 | 8 | ||||
小提琴 | 25 | ||||
圓號 | 6 | ||||
長笛 | 10 | ||||
長號 | 5 | ||||
中提琴 | 7 | ||||
聲樂系 | 美聲 | 55 | |||
民族聲樂 | 30 | ||||
中國器樂系 | 二胡 | 23 | |||
古琴 | 5 | ||||
古箏 | 33 | ||||
民族打擊樂器 | 8 | ||||
琵琶 | 14 | ||||
阮 | 5 | ||||
笙 | 7 | ||||
嗩吶 | 8 | ||||
揚琴 | 9 | ||||
竹笛 | 23 | ||||
舞蹈系 | 12 | 8 | 4 | ||
64 | 38 | 26 | |||
舞蹈學 | 24 | 14 | 10 | ||
注:最終招生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正式下達為準。
五、?紙竺
1.每位考生?枷迗髢蓚招考方向。
2.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方向不參加?季W上報名,安排在湖北省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音樂學類平行志愿模塊招生;湖北省考生報考舞蹈學專業(yè)不參加?季W上報名,安排在湖北省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舞蹈學類平行志愿模塊招生。報考其它招考方向的考生,均須進行校考網上報名繳費。
3.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月9日9:00至1月13日17:00。
4.網上報名繳費:考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校考網上報名,并使用支付寶完成網上繳費,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及其它繳費方式?忌鸁o論是否參加考試,所繳納費用一律不退。推薦使用 PC 電腦端安裝谷歌瀏覽器進行網上報名繳費。
5.考生網上報名務必按要求認真填報,仔細核對所填報名信息再進行繳費,完成所報考方向的網上繳費后,不能變更報考方向。2022年1月15日17:00前,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修改考試曲目信息,其它報名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忌瓿删W上報名后請退出報名系統(tǒng)并重新登錄系統(tǒng)核實報名是否成功。
6.考生未在武漢音樂學院公布的時間內進行?季W上報名并繳納考試費用,或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武漢音樂學院公布的相關要求,將視為校考報名無效,不予考試。
7.考試費用:60 元/科目。
六、考試安排
(一)線上初試
1.初試對象:
①報考音樂表演(指揮方向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yè)的所有考生;
②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的非湖北省考生;
③報考舞蹈學專業(yè)的非湖北省考生。
2.初試方式:采取線上提交視頻作品的方式。
3.線上提交視頻作品時間:2022年1月17日9:00至1月19日17:00。
4.線上提交視頻作品具體流程及要求將在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另行通知。
5. 初試合格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將在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另行發(fā)布。
(二)繳納復試費1.時間:2022年2月13日9:00至2月15日17:00。
2.繳費:初試合格考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使用支付寶完成網上繳費。未按規(guī)定時限要求繳納復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考試?忌鸁o論是否參加考試,所繳納復試費一律不退。
(三)現(xiàn)場?
1.現(xiàn)場?紝ο螅
①報考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yè)的所有復試考生;
②報考音樂表演(指揮)、錄音藝術、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和音樂學(戲曲音樂)方向的所有考生;
③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和鋼琴調律)方向的非湖北省考生;
④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的非湖北省復試考生;
⑤報考舞蹈學專業(yè)的非湖北省復試考生;
⑥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的湖北省考生。
2.考試時間:2022年2月16日開始進行,具體考試日程安排將在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另行通知。
3.現(xiàn)場?嫉攸c:武漢音樂學院(具體安排將詳見準考證)。
七、考試內容和計分方法
(一)相關要求
1.關于?紙竺撼翱荚噧热莺陀嫹址椒ā敝姓f明不需要校考報名的情況和對象外,其他均須進行校考報名。
2.關于考試方式:“考試內容和計分方法”中明確為?肌俺踉嚒钡膬热,將采取線上提交視頻作品的方式考試,其他復試及不分初復試校考的內容將采取到,F(xiàn)場考試的方式進行。
3.曲目庫、《視唱》和筆試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考生須按照招生簡章考試
內容要求填報曲目。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的非湖北省考生初試與復試的演奏(唱)曲目可以重復,其他各招考方向演奏(唱)的初試與復試曲目不得重復。
4.除有關專業(yè)招生考試內容規(guī)定可以視譜演奏(唱)的曲目外,其它曲目均為背譜演奏(唱),否則將影響考生成績。5.演奏科目考試時,考生不得帶伴奏人員參加考試,除爵士鼓演奏可使用伴奏音響外,其他演奏科目考試均實行無伴奏演奏考試。
6.演唱科目考試時,考生不得帶伴奏人員參加考試,可清唱或使用伴奏音響(美聲、民族聲樂、音樂教育方向演唱考試若使用伴奏音響則僅可使用鋼琴伴奏音響)。
7.考生自備考試所需伴奏音響U盤,每個U盤中僅存儲1首本場考試曲目并在盤面標明曲目名稱,伴奏文件須為 MP3 或 WAV 格式,考生對自己的U盤質量負責,如考試現(xiàn)場無法播放,考生須進行無伴奏考試。
8.現(xiàn)場?紩r,鋼琴考場備有鋼琴,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雅馬哈02C、吟飛 1000E 型電子管風琴;西洋打擊樂器和民族打擊樂器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西洋弦樂考場備有豎琴;通俗樂器演奏考場備有爵士鼓(考生不得自帶爵士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二)考試內容和計分方法
1. 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
科目及要求 | (1) 音樂表演: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樂曲2首,曲目自定,樂器不限。 (2)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音樂常識》 說明: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方向不需要進行?紙竺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方向在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音樂學類選擇平行志愿模塊填報志愿,按照湖北省投檔規(guī)則投檔,學校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數(shù),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計分方法 |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音樂學類平行志愿投檔成績計算規(guī)則執(zhí)行。 非湖北省考生: (1)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音樂常識 45% +音樂表演 45%+基礎樂理 5%+視唱3%+聽寫2% (2)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
2. 音樂學(戲曲音樂)
科目及要求 | (1)戲曲音樂表演:演唱戲曲唱腔2首或演奏戲曲器樂曲2首,曲目自定,樂器不限。 (2)《基礎樂理》《視唱》《聽寫》《音樂常識》 說明: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戲曲音樂)方向須進行?紙竺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戲曲音樂)方向,省統(tǒng)考基本樂理、聽寫與聽辨視唱、音樂常識科目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作為我校音樂學(戲曲音樂)方向校考相應科目成績,戲曲音樂表演科目須參加校考。 |
計分方法 | 湖北省考生: (1)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音樂常識 45% +戲曲音樂表演 45%+基本樂理 5%+視唱 3%+聽寫與聽辨 2% (2) 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非湖北省考生: (1)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音樂常識 45% +戲曲音樂表演 45%+基礎樂理 5%+視唱 3%+聽寫 2% (2) 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
3. 音樂學(音樂教育)
科目及要求 | 湖北省考生: (1) 鋼琴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作品2首 (2) 聲樂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2首 (3) 《基本樂理》《視唱》《聽寫與聽辨》《音樂常識》說明: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須進行校考報名。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省統(tǒng)考須選擇鋼琴演奏或聲樂演唱(美聲、民族唱法)。若省統(tǒng)考考鋼琴演奏科目,校考只須參加聲樂演唱科目考試;若省統(tǒng)考考聲樂演唱科目,則?贾豁殔⒓愉撉傺葑嗫颇靠荚嚒 省統(tǒng)考鋼琴演奏或聲樂演唱、基本樂理、聽寫與聽辨、視唱、音樂常識科目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作為武漢音樂學院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枷鄳颇砍煽儭 |
計分方法 | 湖北省考生: (1)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音樂常識10%+聲樂演唱40%+鋼琴演奏40%+基本樂理 5%+視唱 3%+聽寫與聽辨2% (2)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7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30% |
科目及要求 | 非湖北省考生: 初試: (1) 鋼琴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作品1首 (2) 聲樂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1首復試: (1) 鋼琴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作品2首 (2) 聲樂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2首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音樂常識》 說明:非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挤殖踉嚒驮囘M行演奏(唱)初試與復試曲目可以重復。 |
計分方法 | 非湖北省考生: (1)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音樂常識 10%+聲樂演唱復試40%+鋼琴演奏復試40%+基礎樂理 5%+視唱 3%+聽寫2% (2)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7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30% |
4. 音樂學(音樂心理與治療)
科目及要求 | (1) 音樂表演: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樂曲2首,曲目自定,樂器不限。 (2)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音樂常識》 說明: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心理與治療)方向不需要進行?紙竺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心理與治療)方向在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音樂學類選擇平行志愿模塊填報志愿,按照湖北省投檔規(guī)則投檔,學校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數(shù),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計分方法 |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藝術類本科(一)統(tǒng)考音樂學類平行志愿投檔成績計算規(guī)則執(zhí)行 非湖北省考生: (1)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音樂常識45% +音樂表演45%+基礎樂理5%+視唱3%+聽寫2% (2) 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
5. 音樂學(鋼琴調律)
科目及要求 | (1)鋼琴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作品2首 (2)《基礎樂理》《視唱》《聽寫》說明: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鋼琴調律)方向不需要進行校考報名。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鋼琴調律)方向省統(tǒng)考的器樂演奏科目須選擇鋼琴湖北省考生在藝術本科(一)音樂學類統(tǒng)考選擇平行志愿模塊填報志愿,按照湖北省投檔規(guī)則投檔,學校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數(shù),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 到低錄取。 |
計分方法 |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音樂學類平行志愿投檔成績計算規(guī)則執(zhí)行非湖北省考生: (1)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鋼琴演奏 90%+基礎樂理5%+視唱3%+聽寫2% (2)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
6.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科目及要求 | (1) 演奏:樂曲1首,曲目自定,樂器不限(如使用鋼琴演奏,曲目須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 程度,如選擇使用其它樂器演奏,則須從本簡章音樂表演專業(yè)樂器品種范圍內選取樂器,演奏獨奏作品 1 首,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2) 《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基礎樂理》《視唱》《聽寫》《基礎和聲》《作曲Ⅱ-鋼琴曲寫作》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礎和聲20%+演奏10%+視唱5%+聽寫10%+基礎樂理15% |
7. 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
科目及要求 | (1) 演奏:樂曲1首,曲目自定,樂器不限(如使用鋼琴演奏,曲目須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 程度,如選擇使用其它樂器演奏,則須從本簡章音樂表演專業(yè)樂器品種范圍內選取樂器,演奏獨奏作品1首,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2) 《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基礎樂理》《視唱》《聽寫》《基礎和聲》《錄音藝術基礎》 |
計分方法 | (1)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作曲Ⅰ25%+錄音藝術基礎25%+基礎和聲15%+演奏10%+視唱5%+聽寫10%+基礎樂理10% (2)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7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30% |
8. 錄音藝術(音樂編輯與制作)
科目及 要求 | (1) 演奏或演唱:作品1首,曲目自定(演奏科目樂器不限)。 (2) 《流行音樂創(chuàng)作》《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
計分方法 | (1)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流行音樂創(chuàng)作35%+基礎樂理 25%+演奏或演唱15%+視唱10%+聽寫15% (2) 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7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30% |
9. 音樂表演(指揮)
科目及要求 | (1)鋼琴演奏:樂曲1首,曲目自定(須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 (2)指揮:指揮指定曲目3首,從曲目庫中選取1首管弦樂隊作品、1首合唱作品指揮。 (3)《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基礎和聲》《基礎樂理》《聽寫》《視唱》(含二聲部彈唱)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指揮25%+作曲Ⅰ15%+基礎和聲 20%+鋼琴演奏10%+視唱 5%+聽寫 10%+基礎樂理15% |
10. 音樂表演(民族聲樂、美聲)
科目及要求 | 初試: 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的歌曲2首 復試: (1) 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的歌曲3首【民族聲樂曲目須有1首傳統(tǒng)民歌或根據(jù)傳統(tǒng)民歌改編的歌曲或戲曲、說唱風格的歌曲;美聲曲目須有中國歌曲1首,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1首(用原文演唱)】。 (2)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演唱復試90%+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 |
11. 音樂表演(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科目及 要求 | 初試: 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的歌曲2首 復試: (1) 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的歌曲3首 (2)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說明:考生初試不得使用話筒演唱,復試若演唱流行歌曲或用流行唱法演唱其它歌曲,則必須使用話筒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演唱復試90%+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 |
12.音樂表演(二胡 、琵琶 、揚琴 、古箏、阮 、古琴 、竹笛 、笙 、嗩吶、民族打擊樂器)
科目及要求 | 二胡.琵琶.揚琴.古箏.阮.古琴.竹笛.笙.嗩吶 初試: (1) 演奏練習曲1首 (2) 演奏樂曲1首(傳統(tǒng)樂曲或根據(jù)民間音樂移植、改編的樂曲) 復試: (1) 演奏不同風格樂曲3首 (2)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民族打擊樂器 初試: (1) 演奏小軍鼓練習曲1首 (2) 演奏排鼓樂曲1首 復試: (1) 演奏中國大鼓樂曲1首 (2) 演奏馬林巴樂曲1首 (3) 演奏中國打擊樂組合作品1首(含兩件樂器以上) (4)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說明:二胡、古箏須從曲目中選取全部曲目,其它各專業(yè)品種初試、復試可各有1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演奏復試 90%+視唱 3%+聽寫 2%+基礎樂理 5% |
13.音樂表演(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
科目及要求 | 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 初試: (1) 演奏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2) 演奏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 演奏樂曲1首 (2) 演奏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與鋼琴合作的奏鳴曲可以視譜演奏)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說明:以上各專業(yè)品種初試、復試可各有1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演奏復試90%+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 |
14.音樂表演(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科目及要求 | 小提琴 初試: (1)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2)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樂章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炫技性樂曲1首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不包含協(xié)奏曲第2樂章)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中提琴 初試: (1)演奏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2) 演奏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 演奏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 (2) 演奏協(xié)奏曲1個樂章 (3)《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大提琴 初試: (1) 演奏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2) 演奏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 演奏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 (2) 演奏協(xié)奏曲1個樂章 (3)《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低音提琴 初試: (1)演奏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2)演奏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 演奏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 (2) 演奏協(xié)奏曲1個樂章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豎琴 初試: (1) 演奏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琶音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2) 演奏練習曲2首 復試: (1) 演奏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 =個樂章 (2) 演奏樂曲1首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說明:小提琴須從曲目庫中選取全部曲目,其它各專業(yè)品種初試、復試可各有1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演奏復試90%+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 |
15. 音樂表演(西洋打擊樂器)
科目及要求 | 初試: (1) 演奏軍鼓練習曲1首 (2) 演奏馬林巴琴練習曲1首 (3) 演奏馬林巴琴獨奏曲1首 復試: (1) 演奏軍鼓獨奏作品1首 (2) 演奏馬林巴琴古典作品1首 (3) 演奏馬林巴琴現(xiàn)代作品1首 (4) 演奏定音鼓獨奏作品1首 (5) 演奏《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說明:西洋打擊樂器初試、復試可各有 1 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定音鼓和軍鼓作品可視譜演奏,定音鼓作品可選練習曲或獨奏作品。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演奏復試90%+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 |
16.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科目及要求 | 初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肖邦 Op.10 練習曲 1 首(no.3、no.6 除外)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練習曲1首 (3)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巴赫平均律1首(前奏曲和賦格) 復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古典奏鳴曲1首的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樂曲1首(不少于6分鐘)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演奏復試90%+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 |
17. 音樂表演((琴演奏與編導、爵士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科目及要求 | 鋼琴演奏與編導 初試: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練習曲 1 首(難度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 復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樂曲1首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古典奏鳴曲1個快板樂章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爵士鋼琴 初試: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練習曲1首(難度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 復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拉格泰姆作品1首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爵士樂曲1首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手風琴 初試: (1) 演奏練習曲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2) 演奏樂曲1首 復試: (1) 演奏樂曲1首 (2) 演奏復調作品1首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電子管風琴 初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練習曲 1 首(難度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 Op.740 程度) (2) 演奏樂曲1首 復試: (1)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復調作品1首 (2) 演奏樂曲1首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說明:鋼琴演奏與編導、爵士鋼琴須從曲目中選取全部曲目,手風琴初試、復試可各有1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電子管風琴的樂曲可不選自曲目庫;電子管風琴可以使用音頻、MIDI 或 MDR 播放功能,但僅限于自動播放“音色序列、定音鼓、無音高打擊樂和無音高音效”聲部。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演奏復試90%+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 |
18.音樂表演(爵士鼓、古典吉他、薩克斯管)
爵士鼓 初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軍鼓練習曲1首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爵士鼓樂曲1首 復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軍鼓練習曲1首 (2) 演奏不同風格爵士鼓樂曲2首(至少1首從曲目庫中選取)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古典吉他 初試: (1) 音階。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調號在兩升兩降及以上的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的雙音音階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輪指技術練習曲或樂曲1首 (3)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復調作品1首 復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練習曲1首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協(xié)奏曲1個快板樂章或獨奏樂曲1首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 薩克斯管 初試: (1) 基本練習。從曲目庫中選取調號在兩升兩降及以上的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度模進1套,要求在同一調性內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練習曲1首復試: (1)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2) 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的樂曲1首(奏鳴曲、協(xié)奏曲除外) (3) 《基礎樂理》《視唱》《聽寫》說明:僅爵士鼓可使用伴奏音響。 | |
計分方法 |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演奏復試90%+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 |
19.舞蹈表演
科目及要求 | 初試: 舞蹈基本功 1: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 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旋子(男)、蠻子(男); ③四位轉、揮鞭轉或旁腿轉、平轉; ④點翻、串翻、掃堂(男)。以上各種技巧可作復合性的展示。個人技巧展示2次 (此項為非必考項目,展示必考項目以外的特殊技巧或復合技巧,非技巧組合)。 考生初試著裝要求:女生穿舞蹈連體服、舞蹈褲襪、舞蹈軟鞋、盤頭、不帶頭飾、可淡妝;男生黑色緊身練功褲、短袖練功衫、舞蹈軟鞋。 復試: (1) 舞蹈基本功復試:同初試舞蹈基本功1要求一致 (2) 舞蹈表演(限3分鐘以內,考生自備伴奏音響) (3) 舞蹈模仿 |
計分方法 | 湖北省考生: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舞蹈學類統(tǒng)考成績20%+舞蹈基本功復試40%+舞蹈表演30%+舞蹈模仿10% 說明:舞蹈學類統(tǒng)考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據(jù)分值比例計入專業(yè)結構成績。 非湖北省考生: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舞蹈基本功復試50%+舞蹈表演35%+舞蹈模仿15% |
20.舞蹈編導
科目及要求 | 初試: 舞蹈基本功2:技巧組合,考試時長1分30秒(考生自備伴奏音響),要求:在以下4類技術技巧中任意做出選擇,要求每類必選2項, ①控制類:踹燕、探海、搬控前腿、搬控旁腿、大射燕、旁腿變后腿; ②旋轉類:四位轉、揮鞭轉、旁腿轉、平轉、跳平轉、各種大舞姿轉、掃堂探海轉; ③翻身類:點翻身、串翻身、吸翻身、探海翻身、蹦子、飛腳、旋子、蠻子、各種毯技技術; ④跳躍類:擺腿跳、元寶跳、凌空躍、撩腿叉跳、倒踢紫金冠、攢步、雙飛燕、分腿跳。 考生初試著裝要求:女生穿舞蹈連體服、舞蹈褲襪、舞蹈軟鞋、盤頭、不帶頭飾、可淡妝;男生黑色緊身練功褲、短袖練功衫、舞蹈軟鞋。 復試: (1) 舞蹈基本功復試:同初試舞蹈基本功2要求一致 (2) 舞蹈表演(限 3 分鐘以內,考生自備伴奏音響) (3) 舞蹈模仿 (4) 音樂編舞(備考60分鐘,同時闡述音樂編舞小品的主題及結構) |
計分方法 | (1) 湖北省考生: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舞蹈學類統(tǒng)考成績20%+舞蹈基本功復試22%+舞蹈表演20%+舞蹈模仿3%+音樂編舞35% 說明:舞蹈學類統(tǒng)考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據(jù)分值比例計入專業(yè)結構成績 (2) 非湖北省考生: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舞蹈基本功復試32%+舞蹈表演25%+舞蹈模仿3%+音樂編舞40% (3)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8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20% |
21.舞蹈學
科目及要 | 初試: 舞蹈基本功2:技巧組合,考試時長1分 30 秒(考生自備伴奏音響), 要求:在以下4類技術技巧中任意做出選擇,要求每類必選2項, ①控制類:踹燕、探海、搬控前腿、搬控旁腿、大射燕、旁腿變后腿; ②旋轉類:四位轉、揮鞭轉、旁腿轉、平轉、跳平轉、各種大舞姿轉、掃堂探海轉; ③翻身類:點翻身、串翻身、吸翻身、探海翻身、蹦子、飛腳、旋子、蠻子、各種毯技技術; ④跳躍類:擺腿跳、元寶跳、凌空躍、撩腿叉跳、倒踢紫金冠、攢步、雙飛燕、分腿跳。 考生初試著裝要求:女生穿舞蹈連體服、舞蹈褲襪、舞蹈軟鞋、盤頭、不帶頭飾、可淡妝;男生黑色緊身練功褲、短袖練功衫、舞蹈軟鞋。 復試: (1) 舞蹈基本功復試:同初試舞蹈基本功2要求一致 (2) 舞蹈表演(限3分鐘以內,考生自備伴奏音響) (3) 舞蹈模仿 |
計分方法 |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舞蹈學類平行志愿投檔成績計算規(guī)則執(zhí)行。 非湖北省考生: 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舞蹈基本功復試40%+舞蹈表演45%+舞蹈模仿15% |
八、錄取辦法
專業(yè) | 錄取辦法 |
音樂學 (音樂學理論、 音樂管理、 音樂心理與治療、 鋼琴調律) | 湖北省考生:按照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音樂學類選擇平行志愿模塊填報志愿,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shù)線;根 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
音樂學 (戲曲音樂)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shù)線;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 ×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
音樂學 (音樂教育)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shù)線;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 ×7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30%)。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shù)線;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按專業(yè)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錄音藝術 (音樂音響導演、 音樂編輯與制作)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shù)線;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 ×7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30%)。 |
音樂表演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shù)線;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 劃,按專業(yè)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舞蹈表演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shù)線;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 劃,按專業(yè)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舞蹈學 | 湖北省考生:按照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舞蹈學類選擇平行志愿模塊填報志愿,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shù)線;根 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按專業(yè)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舞蹈編導 |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劃定的分數(shù)線;根據(jù)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 ×8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20%)。 |
1.武漢音樂學院高考文化課錄取分數(shù)線均按照750分制標準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非750分制的省市,需先按750分制折算(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750/考生高考文化課滿分),如各省高考文化科目總分有調整,以各省市最新發(fā)布的有關政策為準。
2.成績同分的錄取辦法
(1) 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舞蹈學專業(yè):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省統(tǒng)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 音樂學(音樂教育、戲曲音樂)、錄音藝術、舞蹈編導專業(yè)、非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總結構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舞蹈表演、非湖北省考生報考舞蹈學專業(yè):專業(yè)結構成績相同,則按專業(yè)結構成績中分值比例最高的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上述成績仍相同,則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學校執(zhí)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公布的2022年度高考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僅適用于湖北省考生報考公布了在湖北省招生計劃的招生專業(yè)(方向)。招生專業(yè)(方向)和計劃以《湖北省招生考試》公布的為準。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其他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專業(yè)(方向)。
本次?贾校腥笨伎颇炕蜻`紀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九、志愿填報
凡獲得武漢音樂學院“專業(yè)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文化高考,方可填報武漢音樂學院相應專業(yè)的志愿。武漢音樂學院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武漢音樂學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錄取其它志愿考生。武漢音樂學院各招考方向外語不限語種,學生入校后統(tǒng)一實施英語語種教學。
湖北省考生報考的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專業(yè)安排在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音樂學類平行志愿模塊招生;湖北省考生報考舞蹈學專業(yè)安排在藝術本科(一)統(tǒng)考舞蹈學類平行志愿模塊招生;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yè)的考生安排在藝術本科
(一)梯度志愿模塊招生?忌顖笏囆g本科(一)志愿時,根據(jù)自己的考試成績和升學意愿,在梯度志愿模塊和平行志愿模塊之間選擇一個志愿模塊填報,不能同時填報平行志愿模塊和梯度志愿模塊。具體招生政策可查閱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發(fā)布藝術類招生工作有關通知。
非湖北省考生各招生專業(yè)按照有關省市招生政策執(zhí)行,以各省市高考志愿填報指南為準。
十、收費標準
武漢音樂學院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心理與治療、音樂學理論、戲曲音樂、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學專業(yè)學費每生15000元/學年,音樂學(音樂管理)學費每生11000元/學年;住宿費每生1320元/學年。具體收費標準以當年湖北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十一、學歷、學位證書發(fā)放
學生學業(yè)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并頒發(fā)學位證書。
十二、其它事項
1.嚴禁考生將考試相關資料、通訊工具、錄音錄像設備等及其它規(guī)定以外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guī)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及被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2.新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3.學校對新生身體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
行。
4.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友獎學金、姚貝娜獎學金、武漢音樂學院優(yōu)
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姚貝娜助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具體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報考演奏招考方向的考生入學后樂器自備(鋼琴除外)。
6.學校不委托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7.招生工作監(jiān)督、申訴與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電話:027-88067292
招生咨詢電話:027-88076720,傳真:027-88076721
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wyzb@whcm.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s://zsks.whcm.edu.cn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招生工作辦公室,郵編:430060
學校官網:https://www.whcm.edu.cn/
8.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武漢音樂學院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或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
9.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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