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伴奏的管理規(guī)定-武漢音樂學院

湖北考研動態(tài)
2024-3-25 15:57:44 文/閻鋒 圖/陳煜城
為保障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考試的順利進行,保證考場秩序,現(xiàn)就招生考試伴奏相關事項作如下規(guī)定:
1.武漢音樂學院正式在編教師一律不得為考生擔任伴奏。
2.指揮和器樂演奏復試主科科目考試時考生可攜帶伴奏人員,其它情況均不得攜帶伴奏人員。
3.演唱科目考試時考生不得帶伴奏人員參加考試,考生須自備考試所需伴奏音響 U 盤。U盤僅存儲本場考試曲目并在盤面標明曲目名稱,伴奏文件須為MP3 或WAV 格式?忌鷳獪蕚鋫溆冒樽郩盤并對自己的U 盤質量負責,如考試現(xiàn)場無法播放,考生須進行無伴奏考試。
4.所有伴奏人員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試區(qū)域。
5.所有伴奏人員須在我校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s://zsks.whcm.edu.cn)“下載中心”下載并填寫《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考試伴奏登記表》,同時粘貼伴奏人員一寸登記照片2張。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15:00-16:00交至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qū)自強樓105教室。
6.考試當天,伴奏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在考生錄檢候考處領取伴奏工作證。伴奏人員須與考生共同候考,考試期間伴奏在指定房間候考,不得在考試區(qū)域隨意走動。
7.考試結束后,伴奏人員到錄檢候考處交還伴奏工作證,并做離場登記后離開考場。同一時段需給多名考生進行伴奏的人員,每伴奏一名考生結束后回到候考區(qū)繼續(xù)候考,當天所有伴奏結束后須到簽到處交還伴奏工作證。
8.伴奏人員在伴奏結束后迅速離開考場。
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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